第五十二章 骄傲的狐狸

第52/217章

”董曼感慨,“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。”

 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。”

 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,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,笑盈盈地说:“逛免税店时看到的,觉得还蛮合适,这是个口红套装,好像有三支吧,我看颜色都不错,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。

 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,立即就试戴起来,“亲爱的,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?

  要是来一个追求者就这样如临大敌一回, 别到时候没追到院花,把自己给累死了哦!冷静, 冷静!”

  发疯如果有用,那这个世界就被神经病占领了。

  几番回合之下,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。

 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,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。

  她看了一眼,笑着回他,一个高中老同学,太忙了,给了红包也没时间吃酒席。

  这跟小方哥有什么关系?

 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。

  某个房间里,方以恒开了电脑,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他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一点点耳熟。

 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,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,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。

  现在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,其他的一无所知。

  “你知道什么。

  思来想去,正好他得了空,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。

  他实在不应该跟一个注定要走的人发生冲突。

 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。

  交换礼物这一出,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。

  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点头,举起手来,“我也觉得……他们说得没错。再这样疯下去,存款用光的那一天,他就再无半点希望,所以从现在开始,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。他是有多自大,才会认为他没见过的人,就一定没在孟听雨面前出现过,上辈子很有可能是孟听雨不想让他多心、给足了他安全感所以才一个字都没提,那他凭什么认为她那个初恋就跟死了一样了无音讯?方以恒。”

  孟听雨心想:的确是错觉。我跟你说,太及时了,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,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!”

  章一鸣:“……”

  他怎么觉得,徐老师有种要提刀杀人的感觉。”

  在殷明看来,孟听雨这样级别的美女, 别说是空窗期了, 即便是恋爱了也多得是人等着前仆后继。我常常有一种,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。

  徐朝宗闭了闭眼睛。

  是的,她会。

 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,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,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。

  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时代,无论在什么事情上,都可以套用丛林法则。

 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。

  他终于想起来了。犯得着啊?”

 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。

  她的态度太自然,自然到他并没有怀疑。

 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,不管说什么话题,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。

  有想法,有干劲,也能吃苦,最重要的是,她有一颗剔透的心。

  三个室友面面相觑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
 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,垂下眼帘,首先,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,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,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。没有耐心的人,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。

第55章

  从来没有哪一刻, 徐朝宗像现在这般痛恨过自己。JŜĢ

 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。

 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,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,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,必定是全力以赴,即便只是一个胸针,她想做好,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,四处找视频学习,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,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,最后再做好。

  而现在,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。

 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,她真的比不上董曼。

  轻松之下,董曼谈话间,也更亲密了些,“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,你知道吗,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,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,给前辈们买买咖啡,送送资料,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,然后有一回吧,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,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,我当时在洗手间,听到有人在哭,悄悄地看了一眼,就看到了她,她哭了一会儿后,就擦干了眼泪,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——”

 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,“好神奇,她补了口红后,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,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。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,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。

 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,跟孟听雨约了吃饭。以后有机会,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,只要你别嫌弃就好。”

  徐朝宗放缓脚步, 冷眼看他。”

 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,“好厉害!】

  他当时还问她,这个人是谁。

  高考结束,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考试周即将到来。

  徐老师为什么要打听小方哥,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吗?

  在爱情中是否也适用呢?

  十八年啊,整整十八年,他竟然都没发现过身边有过这样一头狼虎视眈眈。

  他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名字耳熟。

  “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。”

  “怎么会!”

 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。马上她也要放假了,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,那么,他可不可以推测出,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?弱的那一方自然该出局,只有撑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称为强者。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。

 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。

  王远博正在收拾之前穿的厚衣服,想先拿一些回去,他为人细心,一边收拾,一边翻翻厚衣服口袋里有没有东西,竟然掏了个红包出来,都被逗笑了,“今天运气不错,竟然还翻到了红包。

  高考已经结束,他没办法再以“帮忙找资料”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,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,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?

  下一秒,董曼喝了口茶,笑道:“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。

  现在回忆一下重生后的种种,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,错过了最好的机会。”

 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,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,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。”

  徐朝宗本来没在意的,还特意要绕过这一堆衣服,视线不经意地扫过那红包时,那一瞬间,打开了他记忆的阀门。!

 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,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。”JŚǦ

  孟听雨抿唇一笑,见她是真的喜欢,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。毫不夸张地说,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,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。”

  想起什么,她一拍额头,“瞧我这记性,差点忘了,来,这是给你带的礼物。

 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,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,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。

  想到前世说不定这个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动作, 他还沾沾自喜, 以为自己跟听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汤,他就想穿回到前世,狠狠地抽自己几耳光。

 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?”

  他拆开一看,耸了耸肩,“可惜只有五十块,好像是我三月份还是四月份去兼职时老板给的,抠死了。

  王远博无奈之下,收拾好旧衣服,拍了拍裤腿上的灰, 语重心长地劝道:“殷明这话也没说错,徐朝宗,这种事以后也不会少, 你还不如想想看, 你该怎么办。

  可恨,可恨!ɈSĠ

  拖过一张椅子坐下。

 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头脑是清醒的,那么他完全可以装作大方地祝福她。对她而言,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,她也没有付出什么,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,也不算多么上心,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。不够,远远不够。物竞天择、弱肉强食。

  徐朝宗心绪难平,呆得烦了,甚至想抽烟,但及时地想到戒烟一段时间了,只好转身回了寝室。

  方以恒。

 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。

  挂了电话后,徐朝宗抬头看向外面的夜空,外面很黑,伸手不见五指的黑。还是殷明扯下了耳机, 语气夸张地说:“老徐,不是吧, 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个追求她的老同学吃顿饭么,你跟韬哥怎么搞得跟要打仗一样。

  仁兄既然决定死磕到底, 就得接受这个事实。因为他曾经在一个红包上见过。”

 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渐平复。”董曼盯着孟听雨,坦诚道,“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,但很奇怪,不知道为什么,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。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,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。

  比如,他可以赌一把。

  董曼也不例外,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,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。

  “曼姐,你喜欢就好。他暗自悔恨自己当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,竟然回避开她跟她初恋的种种过去, 还以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。

  可笑。

  与此同时。

  徐朝宗,你眼盲心瞎!

  可他想不起来,不管怎么想,还是没有一点思绪,这种似乎耳熟但偏偏不知道的感觉都快逼疯了他。

 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。

  一见面,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,语气羞涩地说,“曼姐,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,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,就……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。

  他担心,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,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。

  那时候他跟听雨结婚,晚上他们在新居里拆红包顺便记账,这样也方便以后回礼,他在其中一堆红包里看到一个,红包背面上还写着字——

  【祝你幸福。

 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,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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