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偏,苏俪俏那个没脑子的东西信了。
人如其名。后期病都要入脑,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,疯疯癫癫。
更何况,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,知孟久歌生命尽头,身体都开始烂——放纵于女色就是如此,不知不觉染一身病。陈修泽几次都想要身寸到她那对梨涡上,又压下去。这样浪费,”方清芷蹙眉,“陈生用不惯这样廉价的笔,我用得惯——阿贤,不要丢,好可惜,我能用。老宅只是老宅,绝不可能继续一大家人住在一起。
前提是苏俪俏不生事端。
谁知方清芷已经有了心上人。只有讲些话逗她开心,才能引得她露出一对小梨涡。
性格也如此。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,很难再回到昔日清贫时刻。偶尔失手,弄了一整个笔记本乱糟糟的墨水,她懊恼又可惜地扯掉那几张被墨水晕染后的纸张,继续写——
陈修泽看不下去,私下里买了她那个钢笔一模一样的牌子,再故意当着她的面,让阿贤丢掉,假装是收拾出来的无用品。
他去洗干净手。至珍在国外继续深造求学,永诚不在家,外面只有陈启光和温慧宁轻快的说笑声,隔着门传递进来,俩人在门前走过,不知陈启光说了什么,温慧宁笑骂他一句,追上去打。
什么蠢话。
屡次被她气到,恨恨地想,就不该为这么一个没良心的耗费心力;但每次看她落下泪珠,又隐隐怜惜,想她不过年龄还小,能懂些什么。
孟久歌嗜色如命,娶了好几房太太。
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,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;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,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。
照顾着,照顾着。”
就这样,她那支已经伤痕累累的钢笔终于退役。作为交换,陈修泽拿了那支笔,放在自己桌子上,摆着看。
年龄差距,读书上的差距,身体上的差距。
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,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,美丽又绚烂。
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见到方清芷的心情?方清芷学习用功,生活节俭,一支钢笔用到尖尖弯了;她自己买了廉价的笔尖,装上后继续用。他半倚着床,连续两次,才觉热意渐渐消退。他清楚知道自己强人所难,因而交谈相处时多一份耐心。
“丢掉做什么?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,宁可十日无肉,不可一日无女;酒色成瘾,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,身体差了,也绝不可没有女人,苏俪俏年纪轻,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。
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,怕他杀了自己,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。
陈修泽碍于脸面,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,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,也同她客气讲明,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,也是他师父。倘若他真的要同方清芷私奔、二人生米煮熟饭来逼父母就范,岂不更糟糕?那些不入流的报纸周刊,个个唯恐天下不乱,编排得有声有色,表面一副仗义执言愤懑不平的模样,私下里都是生意,不过是为了以猎奇引人耳目、为了销量无所不用其极。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,而陈修泽亦有了想要拥抱的人。
是他阿妈唱过的歌。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传言,讲什么陈修泽杀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……无所谓。
此时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。孟久歌生命中最后三年,基本也是在苏俪俏房中和其他年轻的红颜知己处辗转而过——
陈修泽不杀苏俪俏,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,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脉的母亲。
除了开头她的叛逆和偶尔的争吵外,陈修泽承认,她给自己生活中带来的欢乐是远远多于气恼的。
谁知苏俪俏看多了报纸,信以为真。
陈修泽梦里不知岁月长,半夜醒了一次,只听方清芷趴在他怀抱中,低声叫着妈妈,不知她梦到什么,藉着月光,只瞧见一脸不安悲凄。
果不其然。
起初将人掠到自己身边时,陈修泽不是不懂她的抗拒。偶尔也会灌上墨水,抚摸着她曾经抓握的那些地方,缓慢地写,清芷,方清芷。
她颊边那对梨涡如此好看,却很少会对他显露。
陈修泽那时忽然想,他的确需要一个妻子了。
将来,启光和永诚会结婚,成家立业,慧宁和至珍亦会找到心上人。
小报上揣测纷纷,讲什么陈修泽偏偏留了苏俪俏一个人不杀,又说孟久歌上了年纪,又缠绵病榻,苏俪俏却生了孩子……猜那孩子是陈修泽。
但那样对清芷的身体伤害太大了,陈修泽不愿。
陈修泽握着她的脚,想起方清芷同梁其颂牵手奔跑时的姿态。
或者说,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,有弟弟有妹妹,陈修泽就有家,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,又沉迷于权势,于其他方面,未免有些兴致缺缺。良久,仍毅然决然地深深埋入,好似要将那人彻底从她脑海中挤走。
终于等到了这样一个戒指。你追我打,其乐融融。
陈修泽当然知道,以梁其颂父母的人品,自然不肯同意方清芷和梁其颂在一起;但陈修泽不愿令梁父梁母三番五次地来讥讽她,更不想事情往更混乱的方向发展——
梁其颂善良有余,勇气过足,稚嫩气盛。陈修泽闭着眼睛,轻拍她的背,哼着歌。
外界流言蜚语颇多,陈修泽都不会往心中去。
假设再暗结珠胎,他也只能下手杀掉这个孩子,以彻底断了两人的联络。
陈修泽事务繁忙,懒得理他们,只等后来一一清算总账。